[设为首页] [English/Japes/Korea]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详细内容
资料搜索
投资咨询
优惠政策
名称查询
注册流程
资料清单
表格下载
外高桥保税区
证照样本
企业年检
企业注销
经济园区
公司税率
注册费用
办公室租赁
范围参考
专项审批
商标申请
人才招聘
签证办理
会计服务
企业变更
增值税未入库,也要计提城建税
案例:近日,审计部门对我局所管辖的一纳税企业进行了审计,在审计应纳税款时,把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计税依据,核算了该企业欠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(简称“城建税”),并对该厂的欠税情况按审计结果进行了通报。在此问题上,按照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确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,纳税人应按照应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和营业税(简称“三税”)金额计提应缴纳的城建税。但依据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“三税”税额为计税依据。另按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的规定,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发生抵触时,应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。鉴于以上情况,我们多次与审计部门进行协商探讨,但审计部门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。现针对城建税征收过程中的模糊问题进行汇总,恳请贵报予以明示: 

  1.企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,同时分别申报了增值税、消费税和城建税,由于种种原因,在增值税、消费税未入库的情况下,城建税是否要求入库?入库增值税、消费税时若加收滞纳金,城建税加不加收滞纳金?

  2.企业向国税局办理了增值税、消费税的缓缴手续,而未向地税局办理城建税缓缴手续,城建税是否要求入库?如不要求入库,在增值税、消费税缓缴到期时,城建税与增值税、消费税一同入库时,对城建税加不加收滞纳金?

  3.对企业因欠缴增值税、消费税而未缴的城建税是否算作欠税?

  4.在企业困难的情况下,是否要求企业将增值税、消费税和城建税配比入库或配比办理缓缴手续?

  5.国税局查补以前纳税期的增值税、消费税时加收了滞纳金,地税局补征城建税时,是否加收滞纳金?

  专家把脉:1.《税收征管法》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,缴纳或者解缴税款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,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税局、地税局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税款,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。因此,企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,同时分别申报了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建税,由于种种原因,在增值税、消费税未入库的情况下,从财务核算角度看,一般而言,城建税也应是提而未缴的。从税务角度讲,根据冀地税发[2004]57号文件的规定,城建税的纳税期限比照“三税”纳税期限执行。凡经批准减免“三税”的,同时减免城建税,对增值税先征后退、先征后返、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。尽管企业当期按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该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,但由于种种原因未按期缴纳,这不等于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,因此仍应按规定比例计算相应的城建税,而不能按照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片面理解为未实际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,进而无计算城建税的计税依据,不计提相应的城建税。上述观点也可从《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》(财税字[1985]第143号)“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产品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纳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的,故不应予以减免税。但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,可由省、市、自治区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顾”的规定中进一步予以确认。企业只有发生了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所规定的特殊困难的情形,方可依法定程序,获得批准后,延期缴纳税款。
(了解更详细情况,欢迎来电咨询)
电话:021-51088569 58315207 27493024
传真:021-58301538
邮箱:shanghaizhuce@yahoo.com.cn
网址:www.shanghaizhuce.com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15号锦城大厦18楼B座(近东方路口)
中国商务部 中国上海 上海外经委 上海工商局 上海海关 上海财税 上海检验检疫 上海经委 上海科委 中国企业网
全球纺织网 汽车之家 后商时代 买卖网 我的钢铁网 中国化工网 北欧贸易网 机电在线 全球五金 中日贸易网
佰腾网 黄页大全 文国网 中国童装网 商界在线 瀚亚翻译网
关于我们免责申明业务合作招聘信息联系我们
  网络实名:上海企业注册网 版权所有:上海柯维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
咨询电话:86-21-50818696 51088569 58315207 传真:86-21-58301538
咨询邮箱:shanghaizhuce@yahoo.com.cn   
Copyright ? 2003-2004 www.shanghaizhuce.com All Rights Reserved